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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22-6-23 17:11:15


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被控涉華映財報不實案遭起訴,一審判無罪,高院今開庭,已76歲高齡的他,被銬上手銬、坐著輪椅回看守所,一路上表示希望司法能公平、公正,還他清白。(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大同集團前董事長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被控為安排旗下公司華映在中國上市,向中國證監會簽下19項承諾,卻未於財務報告中揭露,檢方依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起訴林蔚山夫婦、三位主管共5人,但台北地院認定相關承諾不具「重大性」,不屬財報應揭露事項,判5人無罪,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林蔚山律師團當庭驚爆林之前從宜蘭監獄移監到台北看守所後竟確診,目前已康復,林和林郭文艷庭訊均否認犯罪。

林蔚山的律師團受訪建議,因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建議法院對於外縣市在監受刑人可多加採取遠距視訊方式開庭。由於76歲的林蔚山出庭時走路緩慢,且須法警扶著走,庭訊後,高院特地為他安排乘坐輪椅返回北所。

林蔚山因挪用大同公款金援私人投資的通達國際,被依證交法判刑8年定讞,目前在宜蘭監獄服刑,他因涉及多件司法案件擬親自答辯,而於開庭前提早從宜監移監至北所,方便出庭。

據調查,華映公司2010年藉由股權交換,取得閩東電機7成5股權,不過,因中國證監會等單位要求,由華映和大同出具19項承諾保證,包括「重組方不減持上市公司股份承諾」、「重組方對未來上市公司業績的承諾」等事項,以換取收購閩東電機,再改名華映科技後上市,但2公司卻未於2018年財報中揭露,被金管會移送檢調偵辦。

台北地檢署認為,林蔚山等人應依證交法揭露相關承諾事項於財報中,卻隱匿對華映利空消息,讓會計師無法查核,依證交法財報不實罪,起訴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婦、華映總經理林盛昌及兩名華映財務長簡永忠、汪志成。

不過,台北地院審理認定,相關承諾在客觀上不具「重大性」,也非財報上應揭露事項,無法認定林郭文艷等5人有「舞弊」的主觀犯意,也無法認定是藉此掩飾收益或營收趨勢,依照財報所適用的準則,不屬應揭露事項,主觀上並無隱匿財報犯意,判林蔚山等5人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今首度開庭,林蔚山、林郭文艷均否認犯罪,也無犯罪故意,請求高院仍判決無罪;另外,林蔚山的律師團驚爆,林蔚山在從宜監被提訊到北所後竟然確診,經多日隔離,所幸已康復;林盛昌委由律師答辯,本案承諾事項均完整紀錄在華映科技年報,此為公開資訊無法隱匿,簡永忠、汪志成均表示,未在財報上有隱匿行為,且相關承諾不具重大性;高檢署指控,一審判決不當,5人應改判為有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6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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