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最後由 紅燒小白兔 於 2016-9-26 09:23 編輯
警察破獲擄人性侵案竟遭處分!苗栗縣和彰化縣警察本月初聯手破獲一起擄人性侵案,事後彰化四名破案有功警察遭記過、申誡處分,引發基層抱怨:「打擊基層士氣!」彰化縣警局副局長賈立民昨晚說,彰化四警察未依規定及時通報,已違反報告紀律,但基於破案有功,減輕處分,1名警察小過減為申誡,其餘3警察取消處分,至於功獎部分將依規定辦理。
男子張詠裕(31歲)本月初涉嫌在苗栗涉擄走並性侵一名國中三年級女學生,得手後逃到彰化縣埔心鄉一家大賣場停車場停車。苗栗警方致電找彰化警方協助,彰化警方隔天即以行車軌跡辨識嫌犯停車處,兩縣警察聯手逮捕惡狼。
事後,彰化縣警局先對7名警察記16支申誡與小過處分,後改對4名警察記9支申誡與小過。彰化縣議員劉惠娟曾在縣議會臨時會中提出質詢,指「辦案有功人員還要被處分,這還是頭一次聽到。」臉書社團「靠北警察」po劉惠娟質詢畫面,網友一面倒痛批彰化縣警局「萬一等通報時嫌犯跑了,誰要負責?」但被處分的員警低調不願回應。
彰化縣警局副局長賈立民說,依照「警察機關強化勤業務紀律實施要點」規定,偵辦案件必須報告上級者,應依規定初報、續報及結報,彰化員警於接獲他轄警察機關請求協助時,未及時報告上級,而於緝獲犯嫌後方報告,已違反報告紀律。(鄧惠珍、詹智淵/彰化報導)
苗栗和彰化警察聯手逮捕嫌犯張詠裕,由苗栗警察到彰化將張嫌帶回苗栗偵訊。資料照
靠北警察PO出議員質詢,網友撻伐彰化縣警局打擊基層士氣。翻攝臉書靠北警察。
靠北警察PO出議員質詢,網友撻伐彰化縣警局打擊基層士氣。翻攝臉書靠北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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